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3:34:18
我在2005年11月左右贷款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还款期为20年。今年我结婚,但没有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后听朋友说,我这套房子因为是贷款买的,所以首付部分算婚前财产,贷款的部分算夫妻共同资产。但我贷款的钱是用出租我父母房子的租金来还的,没用到男方一分钱。这种情况,怎么预防离婚时,房子被判为夫妻共有财产。

我朋友建议,让我父亲开一个银行帐户,月供从这个帐户里划到还款的帐户上,为以后做个证明,不知这样是否可行,而且受法律保护。
“还没离婚就想到离婚时财产的分割问题,真可悲啊”这说的什么话啊?你能保证一辈子感情不会出问题,我为什么不能未雨绸缪,难道真等到出问题了再想办法。再说了,房子是我一个人出的钱,我为什么不能想办法保护我自己的利益。而且我爱人也打算买房子,但房子要落到他妈妈的名下,我怎么能不担心呢?我就是结婚前少个心眼,没有想到要做婚前公证,现在才落的这么被动。还是我朋友提醒我,我才想到这些问题。
我也是不想伤了和我爱人的感情,才不想走律师公证这条路。我到这里来是救助的,如果你没有解决之道,请不要随便批评别人的想法与做法,毕竟你不是当事人,不了解实际的情况。

首先告诉你。如果你们今后离婚,所有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都要平均分配的。如果你婚前进行财产公证(但愿你的未婚夫能接受你这种想法),那经过公证的所有财产都是你的。但我觉得多此一举,你不爱你未婚夫吗?还没结婚就在想离婚的事了。我想你最好打消这些想法,别没事找事,弄巧成拙。

还没离婚就想到离婚时财产的分割问题,真可悲啊!

没结婚呢就想到了离婚啊,我们和西方还是不同的观念,在西方婚前公证是很正常的。

你的想法很对,一定要保护自己,特别是女人!

这是夫妻共同财产,您的要求明显违背法律.因此,我不能给您帮助.

财产分割是要搞官司的,尤其是讲究的是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