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关于交通事故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9:47:50
我朋友因公发生车祸,是摩托车与轿车相撞,交警认定对方全责.索赔相关费用时候,对方却说他车辆保险公司赔偿多少 他就赔偿给我朋友多少,可是根据保险公司的说法,远不能补偿我朋友造成的损失,我们是不是因该向对方本人直接提出相关赔偿,如果打官司的话 第一责任人是对方还是保险公司???

当然是对方,对方的赔偿责任只要求他付款,和他的保险一点关系都没有。他的车辆保险只是帮他减轻赔偿的负担,但没说保险公司给多少,他就赔多少,这于情于法都是行不通的!保险公司的赔款是固定的,而剩下的都应该由他自行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章第95条和第96条,当事双方手先应在10日内就赔偿问题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大不成共识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千万不要因为不懂法而轻易放过肇事者!!

首要责任由肇事者承担。
保险公司系根据法律与保险合同承担责任;你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所有的应得赔偿款。

对方的说法无理,你可以要求对方全部赔偿你的损失,若起诉的话,将车主和司机作为被告,不能将保险公司作为被告.

对方是在狡辩,保险公司赔多少,那是他的事情,他给你造成多少损失,就应该赔多少。

对方必须赔偿你们的全部损失,如果起诉可以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或者第三人,各地不一样,即使北京也是不一样的。但赔偿全部损失没问题。

对方的说法是错误的,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取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假如起诉的话,可以将司机和车主作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