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公司挂靠协议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6:15:13
我们几个人挂靠在一公司上,借用其资质、章、照,签有关工程服务的合同。现需与此挂靠公司签定一份协议,请问在此协议中应标明什么条款能够保证我们的利益?
他们草拟的协议中提到,如我们触犯相关政策法规,需赔偿给其合同金额的60%作为补偿,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应如何改正?
因有些合同款会打到此公司帐户,我们如何列明条款,保障除给予其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其它费用都由我们接管?
多谢!多谢!
如果每单生意用他们的名义签,然后我们之间再签个第三方协议,是否就可以受法律保护,然而在此三方协议中,怎么具体写才能保证除服务费以外其它合同款都由我们接管

挂靠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就算你拿到钱,一旦法院立案追究,你的钱也会被没收。

建议你改个做法,签一份合作合同,合同主旨是该公司聘请你为某个投标项目负责制作标书及投标活动,所有费用由你垫付,一旦中标该公司必须委任你为项目经理及项目财务主管。其他利润分成他收多少管理费当然也要写进去。这样,你实际就是和该公司签了一份劳务合同。虽不是挂靠,达到效果完全一样,还受法律保护

一旦那公司反悔,想自己做,你也可以依法要回你的前期投入。不至于为他人做嫁衣裳。(标书等成本费用还不由你说了算。哈哈)

我就是这样帮我爸干的。

民事行为和行政行为是不同的,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律,当事人意思自治就是合理合法的合同。至于这种违约条件是否合理要看你们自己的商业判断。

一般合同违约金如果过高,法院可以酌情减少,但是,这是法院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范围,是不能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指望保障的。

当事人一方触犯政策法规造成另外一方当事人损失如果是不可预见的,当然可以事先约定赔偿金额;但是,如果这种损失是可以预见的,那么该条款是无效的。

比如:你们订立的合同本身就是违反政策法规的,你们不能挂靠该单位,那么,这种合同触犯政策法规就是明显双方都是可以预见的,那么,这种违约赔偿条款是无效的。

如果,对方担心你们挂靠之后利用他们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导致改单位名誉信誉等受到损失,那么这样约定的违约赔偿是合理合法的。因为,单位的名誉信誉的损失是很难衡量的,事先约定赔偿标准是合理合法的。

至于,最后一个费用拨付问题,应当在合同中用专门条款说明,并且约定违约条款来促使对方拨付费用。比如合同款到帐之后几日之内未拨付乙方视为违约,赔偿合同款每日百分之几的滞纳款等。

挂靠本身不合法,所以签订合同也不受法律保护。选择挂靠的单位最为重要。要看他的资产、信誉、性质以及你与公司关键人物的关系。赔偿给其合同金额的60%作为补偿不科学,如果因为你们的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赔偿就可以了。再说,他们也是受益方,也应该承担一定的风险才对。

违约金问题双方协商一致就行。至于你想拿到自己的钱可以通过挂靠单位开一个户,这个户头上的钱由你们控制,单位不放心你们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