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对从事相竟业的事务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2:04:24
合伙企业法对从事相竟业的事务怎么处理。
要配备那些证据。关于《合伙企业法》中的第五十条的第二款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可以将其除名。
这个出名后的财产怎么处理。。。是先退回其合伙出资,然后再求赔偿吗?

应该是清算其在合伙中的出资额,再计算出他造成的重大损失所应向合伙企业赔偿的数额,多退少补,再将其除名。
竞业禁止是指不能经营与合伙企业相同的业务。首先要看合伙协议是怎么规定的,然后才是按照法律规定。要除名先要清算,然后多还少补。
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应该那个人以外的所有的合伙人.
有约定分红比例的从约定的比例,无约定的一般是合伙企业的总资产,平均分配之后减去损失赔偿之后清算.多还少补.

竞业禁止是指不能经营与合伙企业相同的业务。首先要看合伙协议是怎么规定的,然后才是按照法律规定。要除名先要清算,然后多还少补。

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应该那个人以外的所有的合伙人.
有约定分红比例的从约定的比例,无约定的一般是合伙企业的总资产,平均分配之后减去损失赔偿之后清算.多还少补.

应该是清算其在合伙中的出资额,再计算出他造成的重大损失所应向合伙企业赔偿的数额,多退少补,再将其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