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机被强制保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1:06:20
学校说不能带手机回学校,但是也没有说老师可以收手机呀。学校强制保管了我的手机(当然不是自愿的),要我毕业了才给回我。我做个不贴切的比喻,我拿了你的女朋友和钱去用,让我玩够了就还给你。
我就想问,这个学校是否有触犯法律,如果有,是触犯哪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一节,第七十五条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怀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学校是可以暂收你的手机但应该及时归还,一般放学的时候就应该还你并告知你不要再违反规定了,如果没有及时归还则侵犯了你对所有物的所有权。可以要求学校及时归还。

学校老师如果拿你的手机使用,违反了民法的规定,属于不当得利。因为他无偿在未征得权利人同意得情况下使用了他人的财产(即使他自己缴费也一样),造成他人财产折旧而减损,他无偿使用所获得的利益就属于没有法律依据而获得的利益。
对这个问题,家长可以向教育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