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潜入B家,发现B穿睡衣侧卧床上.A顿生歹意.想突施强奸行为.结果发现B为男性.问A是否构成强奸未遂或无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8:14:28
如何判定强奸未遂啊!根据是什么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第24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
1、强奸罪的既遂,对于成年妇女,采取插入说;对于幼女;采取接触说。

2、强奸罪如果既非既遂,也非中止,那就未遂了。

处罚问题: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我认为应该成立强奸罪(未遂),我同意楼上的意见,认为是对象不能.就比如说杀人,A闯入B的家企图杀死B,朝B的床上开枪射击,结果被子底下的是枕头.不能因为没有完成犯罪就不认定A的杀人罪

应该是对象不能造成的强奸未遂,并不是由于犯罪分子的主观停止(这个是犯罪中止),而是由于客观对象的不可能造成的犯罪目的无法达到,犯罪行为没有完成。

在中国还不能定为强奸未遂

对象不能犯的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