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如何判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8:57:09
老两口先后去世,一方老人在去世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那份财产(房子)立给了儿了,女儿只得到了父亲的二分之一,女儿在父母去世后离婚,在外租的房子住~~现在儿子为了将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想让女儿那份(房子)用钱变换给他,但是女儿不同意,因为她一个人过,买房子是不可能办到的,所以说她不愿意将她的这份财产(房子)过户给她哥哥,她也想拥有这套房子的居住权~~~这种情况下,她的哥哥有没有权利通过法院将他妹妹赶出家门~~~这种情况下,法院能判吗?如果可以的话,他妹妹不是就失去了继承权吗~~~

妹妹完全可以自己作主如何处置属于自己继承份额内的财产,即使哥哥将妹妹告到法院,法院也不能在妹妹不同意转让财产的情况下做出不利于妹妹的判决,这既不是侵权也不是违约,而是当事人自己处分自己的财产,我不卖自己的东西,法院能强迫我卖吗?如果妹妹不肯转让,法院只能先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相信法院不会做出不利于妹妹的判决.

首先,哥哥没有权利强迫妹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法院裁定。法院在判决时,还要从当事人的具体经济能力和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考虑。

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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