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日本抓到后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5:38:54
如果一个人跟旅游团去日本旅游,在旅游途中逃跑了,算算不偷渡,如果又被抓到了,处理有多重,如果两三年后再接再被抓到,那处理又是怎样的呢?

随团旅游中途逃跑,在日本如果自首的话,就是普通的遣返。(分自费遣返和公费遣返,自费可以马上被遣返;公费要在长崎等人够一批由中国方面派船来接,一般是星期四。)因为没有触犯中国的法律所以到了中国就不干日本的事了。但是一般情况下,回来后,要接受盘问和调查。如果没有护照和签证,被遣返的,就另当别论了。
另一种情况,被抓到的,要处以300万日元(约20万人民币)的罚款(05年4月开始,地区不同罚款数也不同)然后遣返。没钱交罚款只好坐牢了。2/3刑满(表现良好的话)遣返。
被遣返后基本不会再次获得签证了。

  根据我国出入境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对公民违反出入境管理的行为可作出如下处罚:
1、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证件或冒用他人证件出境、入境的,除收缴证件外,处以警告或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伪造、涂改、转让、买卖出入境证件的,处以10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或以行贿等手段,获取出入境证件的,视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或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申请人弄虚作假,异地异单位申请欺骗政府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除依法处理外,视情节在1—5年内不受理其出境申请。

5、有关申请单位弄虚作假,公安机关将暂停或取消申请权,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6、对异地办理出境证照的策划、组织者,将依法严处。
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一、公民参与偷渡,现行被边防检查部门或其他公安机关查获的,依据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二、公民参与偷渡,出境后被境外国家遣返或在境外无合法居留证件被当局查获遣返的,则认定为偷渡行为的延续,依据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三、公民参与偷渡出境后,在境外向驻外使、领馆申请
护照或申请所在国家的合法居留证件,需在国内或委托国内亲友办理无罪公证时进行处理的,偷渡行为在《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两年追诉时效之内的,依法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偷渡行为不在追诉时效内,一般不予处罚。
四、公民参与偷渡出境后,持国内签发的无出境验讫章或有伪假验讫章护照入境回国时,一般由边防检查部门当场查扣予以处罚,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