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指点,是否侵权,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1:23:38
我现在在一家企业,在求职时,登记表有我的手机号码,现在公司未经我的同意在我的手机上加了集团彩铃业务,但是我不喜欢,想取消这个业务,移动公司却告诉我要经过公司的同意.实在纳闷,我自己的手机为什么还要经过公司的同意,难道更改属于自己的消费方式还要经过第三人的同意?
请问各位律师,如何处理此案件.若起诉,谁为被告?
可不可以以违约直接起诉移动公司?
实在令人气愤,自己的手机号码,取消业务还要通过公司,真的不知道谁是客户?

如果公司未经你的同意,那么他们的行为属于侵权。
起诉是以你公司和移动公司为共同被告,侵权行为是他们共同实施的结果。

先找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就按吾本渔樵的建议办.当然在起诉之前你得权衡利弊做出正确判断,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如果不想动公司,可以起诉移动违约吧。迟早公司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