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侵权?怎样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8:32:54
未经我的允许,将我的姓名写在图书封底的“编委会成员”中,对我是否构成侵权?如果是侵权,我该如何处理?
朋友的朋友是专业的攒书人,也可以说是作者,与出版社合作出书。为了多拿稿费,少交税,他找我们借身份证复印件,以编委会成员的名义往出版社报,这样就可以少交一些个人所得税,还把我们的名字印在了图书封底的“编委会成员”中。
借他身份证复印件帮他避税也就算了,可是未经我们同意,就擅自把我们的名字印在书上,我们觉得很不好。
不知道他这样做属于侵权么?
如果想起诉出版社要走怎样得程序?

其实姓名权的侵权案例很多,但是最后一般只有名人们的姓名权容易得到保护,因为他们的姓名可以产生巨大的价值。
人的姓名,是做为一种财产权还是人格权是有争论的。如果是财产权,那么,就是排他的,即他人负有尊重你的财产,不来侵犯它的义务,而做为人格权,那就是在他人作出了侵犯你人格的事情,才算违法。
所以我认为,这件事情如果进入诉讼程序,法院受不受理都是一个问题,如果视姓名权是人格权,那么,您的名字被登在出版物上,很难说侵犯了您的人格;反之,如果视其为财产权,那么,他人擅用您的财产,就可以构成侵权,法院才会受理。
这种案子,真的要看法官怎么看了,你可以起诉试试,但是就像楼上说的,很难有经济赔偿,就是受理那一关,只怕也很难通过。

属于侵权!可以要求他们赔礼道歉!如果造成严重的后果可以要求经济赔偿!但是钱不会很多!

可以要求他们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