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烦恼-求一个解决的方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7:29:32
我和女朋友最近商量买房,首付需要18万,由于我家经济有限,只能掏出7万,剩下11万,她家掏出,可是她妈说户主名字必须写女友的,否则不给钱,我们最近一年也不能结婚,因为还需要贷款近40万,我一月大概收入约八千,女友大约三千,所以每月的3000月供基本由我来付,我妈认为我太亏,她说差不多还清时候大约近50万是我掏但是名字却不是我的,万一真离婚了,就太亏了。虽然我知道两个人相爱不应该计较这么多,但是一是父母那里不好交待,而是将来发展万一真的怎么着了也不好说。这件事该怎么办了,求一个平衡一点的解决方法?

这个房子建议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婚前置的业,以后万一出现纠纷,假如只写女方的名字的话,对你相当不利!婚后置业的话,房子在签约的当时就必须要夫妻上方到场,并且还要提供上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等,算夫妻共同财产!

可以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嘛,或者瞒着她老妈再和女友签订一份协议或去公证处公证,说房子是两个人共有的,只要写清楚了就行啦。

要嘛就先登记后买房,要嘛就写两个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