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伤要怎么赔偿?造成轻伤乙级,能追究起刑事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8:39:23
事情经过:甲乙二人是邻居,某一天,甲在乙家门口骂人,乙问其骂谁,甲说骂乙,于是甲乙二人发生争吵,随后乙被甲用钻子(预先携带的凶器,但凶器没有找到,伤人以后被甲丢了)刺伤血管造成轻伤乙级(有法医鉴定),甲未造成任何伤害,事情发生以后已经报派出所,因为派出所说甲有精神证明故没有拘留,因甲乙双方很早是邻居,故不相信甲有精神病,请问应该怎么处理?能追究甲刑事责任吗?甲要赔偿乙那些费用?我是乙方,目前乙还在医院接受治疗,目前出了这样的事情,心理很着急,请大家帮忙,我们改怎么做,谢谢大家了!
如何来鉴定甲没有精神病,乙有权利要求权威机构对甲进行精神病鉴定吗?具体流程改怎么走,鉴定费用由谁承担?谢谢!
伤情为轻微伤乙级,不是轻伤乙级,刑事责任应该和伤情有很大关系吧?

犯罪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不能简单得靠由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属提供的一张简单的证明来认定。《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

……

(五)鉴定结论;

……

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120条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如果你家人对这个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话,可以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申请重新鉴定

如果公安机关涉嫌虚假鉴定.那么就应该按吾本渔樵的方法处理

这是一起刑事案件,问题的关键是甲是否有精神病。
如果不相信甲有精神病,那么就是对“派出所说甲有精神证明”的怀疑,即怀疑公安人员存在徇私舞弊的行为。对此你可以到当地检察院控告,请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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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寻事滋事时间

就算他是精神有病的人 他 没有监护人吗 你的住院费用也应当由他的监护人赔偿

你有证据的话可以连派出所的办事人员一起告

典型的渎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