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可以处理被监护人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2:03:53
我母亲是我姐姐的监护人为了照顾我姐的日常生活想把我姐的房子处理掉然后在把我们现在住的房子产权证上写上我姐的名子和原来她房子的分额,我想问问我母亲这样做算不算处理我姐的财产了,如果算那这样做可以吗?

这样做可以。因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照顾你姐的日常生活,属于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同时还把现在住的房子产权证上写上你姐的名字和原来她房子的分额,对她的财产权没有损害,符合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八条 【监护人职责】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