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材料:中国现代私塾教育弊大于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8: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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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对“孟母堂”紧急叫停,有法可依。可以相信“孟母堂”是针对当今学校教育的弊端应运而生的,但它掉进了家庭教育中的一个误区:一是公民违法的问题,即任何人都不能把干任何事都当作个人的私事;二是对私塾(家庭办学)评价不当的问题,即把继承传统看成就是照搬传统社会家教的模式和全部内容
●我们在指明“孟母堂”家教误区的时候也得重视其合理的部分,从而予以深刻的反思。也就是说,立足于现代家教的理念,社会应当立法允许家庭学校的存在和探索,采取适当的方针政策保证其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办学要求和方向。今天,欧美国家已经出现家庭办学的趋势值得我们关注。作为一种家教的探索,我们可以积极地创造条件去研究它认识它,但并不意味在法律尚不许可的条件下我们就可以大力推进家庭办学

●更让人担心的是另一种“孟母堂”形式的存在,这就是今天比比皆是的家庭补课学校。在教育主管部门三令五申下,教师给学生补课从公开到隐蔽,从学校转移到家庭。这类家庭学校的负面影响十分严重。很多学生表示是父母逼着他们参加补课,无休止的补课加重了原来就已经不堪忍受的学业负担,身心长期受到压抑,心理障碍或心理问题凸现

一个名为“孟母堂”的现代私塾,在4岁到12岁的十多个孩子的身上正实验着一种具有颠覆性的教育形式。“孟母堂”发起人联合一些家长,在上海莘庄一个居民小区的自己家里办起了全日制“学校”。他们的孩子在家里“读经典、尊孔孟、颂莎翁、演数理”,接受“家教”。

对于这样一种“另类”学校教育,上海市教委发言人已经明确把它定性为“违法办学”。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事实是:未获得办学许可证;家长未把适龄子女送到经国家批准的教育机构接受义务教育;“读经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与相关规定不符。另外,未经物价部门审核,擅自违规收取高额费用。市教委对“孟母堂”紧急叫停,有法可依。即便对簿公堂,法理明晰。

换个视角,“孟母堂”又是一种“另类”家庭教育,对于其教学内容和方法,我们也同样不敢苟同。

像新加坡家庭那样尊重儒家伦理,像韩国家庭那样尊崇孔孟礼仪,都体现了儒家文化中的优秀传统在现代家庭教育乃至社会现代化进程中的价值。继承人类文化的优秀遗产是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