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亲属因为盗窃罪被刑事拘留,亲属该怎么办?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0:16:20
我的亲属因为盗窃罪被刑事拘留,06年9月13号被派出所逮捕,两天后接到看守所的通知说拘留在五华区看守所,然后家人去派出所问,什么也没有问到,说无可奉告,要等法院的判决,现在已经被拘留了30多天了,请问亲属不知道她到底盗窃了什么东西,金额是多少,可以说只知道就是因为因盗窃被刑事拘留的情况下,要不要请律师?今天去看守所里问说不能见到人,但可以送衣服,钱,请问可以写信给当事人吗?如果超过了37天刑事拘留期限,既不放人,法院仍没有判决,又该怎么办?

我是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根据刑法规定和我的办案经验,你说的涉嫌盗窃罪.看样子你们遇上大麻烦了。司法机关不接待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而且 具体处理结果就要看刑事辩护律师如何为你们辩护了.建议尽早委托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有需要可以进一步联系.祝你们好运.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超过37天还没有批捕,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变更措施包括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现阶段您可以请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他,了解相关的情况,安慰一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