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指定企业员工终生档案管理制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21:18:41
为了使企业对员工终生档案管理和利用有章可循,并有效控制企业员工流失,应如何制定终生档案管理制度,请各位同人帮忙建议一下应注意事项!在此谢过先!
请各位同仁帮忙!

档案问题一直是困扰企业职工的难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因企业与职工的部分利益冲突,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 ,不断推行人员配置的优胜劣汰。职工在追求自身价值的最大实现,不断寻找机会另谋高就。于是企业为阻止人才外流,扣压职工档案。还有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为追求高额利润,非法用工,与职工不签合同、不建档案,对已有的职工档案管理混乱,遗失档案资料、将职工档案全部丢失等现象时有发生,令遭遇此事的职工叫苦不迭。

  案例一:张山,50岁,1968年参加工作,1992年被单位派到海南开办公司,1994年单位又将公司转让给甲公司,张山仍留在甲公司工作,结果单位先是停发其工资,后又拒绝为其办理调动及档案转移手续。三年后张患肾病继发尿毒症双目失明,此后甲公司以未办调动手续、原单位以没有事实劳动关系为由不予理睬。张山没有工资,更没钱治病,因档案扣压在原单位,张山连最低保障、社会救济都不能领取,至今8年有余,为讨公道,历经4次诉讼仍未能解决,至今仍在申诉。

  案例二:女工李红因劳动合同终止后无业,去街道竞聘干部,发现未转本人档案,于是请街道调档,才发现档案中未上“三险”,街道拒收档案并退还企业,于是李红找原单位要档案,并交涉为何没有上劳动保险,单位却告知其档案已丢失。李红不仅难以实现再就业,还要气恼伤神地打官司。

  案例三:女工刘婷,1980年参加工作,1987年调入某企业,调动后企业领导令其回家待岗,且不发工资。之后刘婷多次要求工作未果,1990年企业搬家不知去向,她几经周折找到企业,但领导更换又不予理睬,刘婷申请劳动仲裁,才确定了劳动关系并且签订了一年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档案转街道,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刘婷才得知档案中除记载缴纳一年的劳动保险费外,本人1980年参加工作时的招工表、工资单等原始记录已不翼而飞。于是她再次申请劳动仲裁,而仲裁机构认为档案不属于仲裁范围,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监察机构则认为证据不足。刘婷工龄20年,其中待岗十几年,不仅没能领到足额的失业救济金,工龄无法接续,且又投诉无门。

  以上案例说明,档案问题不仅关系到职工实现再就业、享受劳动保险,处理不好还将剥夺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特别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职工,如不能够实现社会保障和救济,无异于剥夺他们生存的权利,所以处理不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