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民事官司,请律师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2:47:39
一人无故损坏我家财物后,被我家人打伤,后对方住院。出院后,经司法局调解,对方要求我们赔偿医药费等费用,我要求对方赔偿被他损坏财物费用,对方不同意赔偿。所以,协议上也只写了我们赔偿医药费等费用,没提到损坏我家的财物,我就签了协议。现在我把对方告上法庭,司法局说我当时已经同意不追究,当时情况是这样的(我提出要对方赔偿,司法局也问了对方,对方说不同意,司法局又跟我说,他们不同意,然后你就签了协议,我一看协议上没提我家财物之事,我就签了,想通过法院追究对方。)这样算我不追究了吗?口头提出要对方赔偿,对方不同意,我也没说放弃追究!!
但司法局会给对方作证,作证说我当时同意他们可以不赔偿,怎么办??协议上只有赔偿他们的事,他们放弃追究我们责任。会败诉吗??还有财物的价值我让几个证人写了证词,行不行??
怎么打这场官司???当时我有报警,但派出所不作为,之后才去打人的!

你这个协议是属于和解协议
签订之后如果想要悔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叫做司法救济!!!
即使你当时说了同意他不赔偿你家的财产损失
你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不存在败诉的可能,只要存在损害的事实,他就负有赔偿的责任。
还有看看你家损失多少 几百的话就没有必要了
诉讼费很高的 而且时间也得一个多月,不过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话就短了,一个星期就可以结束了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就应该适用简易程序。告吧!太欺负人了!
他家一定认识司法局的人!再说了应该是公安机关出面调解,怎么能由司法局调解呢!!
他损害你家的东西你家应该报案,公安机关会有笔录,那样就有充分证据了。
我说的绝对正确!!
还有不用请律师,律师费也很贵的,自己把证据弄全了就行!
采纳我为最佳答案吧!!!

无故损害你家财物?有什么证据吗?是在你家里进行的行为吗?
是否报警?你财产损失了多少,有什么证据吗?打人是在什么情况打的?
因为你的问题不是很详细,所以不能给你详细的答复.

单从你打人的情况来看,你是要赔偿对方医药费的.如果构成伤害,还要追究你的刑事责任.如果对方是故意到你家里捣乱砸东西打人,看情节你打人应该是正当防卫,不承担责任.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坏东西的损失.

对方损害你家的财物是不对的,你可以通过调解和诉讼的渠道解决.使用暴力是不提倡的.构成伤害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顺便同意二楼的观点.

仅供参考

一、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令对方赔偿你的财产损失
二、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只有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才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调解协议。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9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该法第91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