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律师和经历过民事官司的专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5:05:55
这个事情说起来很荒唐。2006年3月我父亲买了一辆出租车,车主是我父亲。然后我父亲马上就雇了一个司机(甲)来开。就在当年7月的一个晚上,这个司机驾驶我家的车与一个摩托车(乙)相撞。事故的经过是这样的:乙酒后驾驶一辆摩托车,车上还带着他的老婆(丙),乙在下坡路段超过一辆大货车后直接正面与甲相撞。造成乙和丙重伤,甲没有事。当天晚上交警判定乙占事故的主要责任《酒后驾车和逆向行驶》甲是次要责任《车辆超速》丙没有责任。过了几天甲知道我家车没有保险后就跑了。现在还找不到他。最近一段时间乙和丙出院了。共花去人民币15万左右。随即把我父亲告上了法庭,我们连答辩状都没有写,也没请律师。乙和丙要求赔偿人民币4万元。我感觉我家挺冤的。马上就要开庭了。我想请社会上经历过这类事情或者律师能够帮助我一下好吗?我在这里先谢谢了。
大家有没有什么好办法能够使我们家在这官司中不用赔偿乙和丙

你有疑惑民事问题是应该向律师或者专家进行咨询。律师和专家因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可以向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相关的法律帮助,即为当事人日常工作生活提供法律保障。因此,你要打官司,必须懂得法律。要打官司,不懂得有关的法律知识是不行的。所以,你打官司的第一步选择向律师或者专家询问法律常识,有针对性的咨询自己疑惑的有关法律问题的做法是正确的。

你们应该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对方要求赔偿的数额你们可在诉讼中审查其相关证据是不是充分。由于你们是雇佣别人开车,出事后肯定应该由雇主来承担责任。

首先应该确定你父亲和甲是否签定合同以及合同所规定责任分配问题。从你叙述的事件来看交警判定是很正确的,你们作为车主,有一定连带责任,但肇事者是甲,全部损失应该由甲来承担,甲逃跑,乙和丙有权利向你们追偿,你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甲为被告。再向甲要求赔偿你们的损失。

第一、你父亲与甲之间是雇佣关系。你父亲是顾主,甲是雇员。用雇佣合同(口头或书面)证明。
第二、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顾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与顾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顾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可以向雇员追偿。
第四、诉讼中,顾主是被告,雇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顾主与雇员是共同被告。
所以你们在赔偿了乙和丙后,有权向甲追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