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的方式中的要约的具体有些形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2:25:46
要约在我国社会现实生活中有哪些具体的表现形式?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把握要约与要约邀请?请在合同法方有所研究的前辈给在下一些指教,在下不胜感激!!!!!!!!!!!!!

要约可以有三种方式:书面\口头\数据电文
具体的要约和要约邀请区别见法条规定:
《合同法》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第十六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