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的疑问,请求高人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6:50:42
一人砸我家铁门,被我起诉,被告证据(证据是司法局开出)说当时在司法局我已口头同意放弃追究铁门赔偿,我说我没口头承认放弃,后来我在证据不足证明对方砸过铁门时,对方就说没来砸过,我可以用对方的证据证明对方来砸过吗?并能证明砸的是我家铁门吗?
我的诉讼请求已被驳回。这可算是新证据吗?我怎么申请查看庭审记录?

你是当事人的话,直接找审理的法官联系,你有权看庭审笔录。
至于你说能否用对方的证据证明对方砸过,要看对方的证据中是否承认其砸过,如果承认,可以用。

"被告证据(证据是司法局开出)说当时在司法局我已口头同意放弃追究铁门赔偿,我说我没口头承认放弃"
你找到这个证据就足以证明被告砸过你家铁门了,至于是否放弃追究,被告必须举出充分有力的证据(比如录音或者带有你亲笔签字的书面材料等等),所以关于这点你不用担心举证的问题。
最好是到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律师,然后找准诉讼方向,提出恰当的诉讼请求,才有可能被法院立案。
你的诉讼请求已经驳回是不是指你已经开庭过一审了,如果是,你可以继续上诉。如果是在申请立案阶段被驳回,你可以按照我上面提到的方法去起诉。
至于查看庭审记录,一般来说是找你案件的主审法官,询问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经过什么程序,然后再进行查询。每个地方的档案管理都不一样的,所以最好能够到法院咨询查询案卷的事情。

我认为,你的想法在法院否是有依据的,应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