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权提出重订劳动合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1:09:08
我的劳动合同在07年1月16日到期,而在06年10月份我提出辞职.
公司留用我并同意我加工资的要求.
请问;我是否可以提出重签一份劳动合同,或者是提前续签???

如果对有关的待遇变动的条款较多,可以提出重签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只是工资变动,只要再签订一份简单的补充协议就可以了。

可以重新签,不过估计公司不同意.
那就再签个补充协议,写清楚工资的变动.

既然公司会留用你,而且同意你加工资的要求,说明在你在和公司的供需关系中已经占了上风,你完全可以重新跟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排除原合同中一些不利已方的因素,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应当签订一份补充合同,若双方同意,也可重签劳动合同.

可以重新签,不过估计公司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