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法律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6:34:00
正常情况下宣告失踪或者死亡的在多长时间之后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
由于战争或意外事故的呢?

公民离开住所满2年下落不明,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宣告失踪。

住所:户籍所在地,或连续居住满1年的地方。(住院不算)
日子从下落不明的次日起计算。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2年。
宣告失踪需要公告,公告期3月(一月以30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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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离开住所满4年下落不明,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宣告死亡。
因为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
因为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当事人不可能生存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直接提出申请。

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是有顺序的,不能随便提出申请。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民事权利义务人。
宣告失踪申请没有顺序当事人的债权人和合伙人都可以提出。

宣告死亡公告要1年,因为事故下落不明的公告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