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法律相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6:52:24
我的一位亲戚,因工伤住院治疗了2个月。出院上班后,再次工伤,又住院2个月,并裁定为9级伤残。在住院期间,所属的单位还是很配合治疗的,所以康复得比较好。问题是:现在他重新回到自己的岗位上后(此岗位的工作以他现在的身体状态来讲是能够胜任的!),要被某些用心叵测的人调离到一个很差的岗位上去,而调离的理由就是因为他受过工伤,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
我想请问像这样的情况下,在职工本人不是自愿的前提下,被调离岗位是不是合理的情况?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例能够支持?多谢!

企业对于员工工作岗位的调动还是有一定自主权的。只要不是非常过份的安排(比如让一个本科毕业的设计人员去扫厕所等等),一般来说法律不会过多干涉。

不合理。这个可以查考劳动法关于伤残的相关文件。具体我也不清楚

可以调动!但已经早晨伤残了所以要给补助!

我个人认为 ,如果你去申请劳动仲裁,认为调动是不合理的,单位是要举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