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号之间是否应该打顿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4:27:02

可以加 老师也应该是这样教的 但是实际上不用加!

  并列的书名号或引号之间不宜用顿号

  张方镇

  先来看一道高考语文试题。

  下列选项中标点符号使用有误的一项是 ( )

  A.一代名医孙思邈曾说:“读书三年,便谓天下无病可治;治病三年,便谓天下无方可用。”这确是切身经验之谈。

  B.“民主”这个外来词,最初音译为“德谟克拉西”,《新青年》戏称为“德先生”,以后又译为“惟民主义”、“民主主义”,最后“民主”一词才通行。

  C.这首诗将两种相互对立的行为——“离别”与“相逢”,两种不同的情感——“伤心”与“庆幸”平列,展示爱情的美好与纯真,引发人们的强烈共鸣。

  D.我们在田间,可以看到有些瓜果、蔬菜的叶子(如丝瓜、番茄)是平伸的,有些作物的叶子(如水稻、小麦)是直立的。

  这是2004年高考语文重庆卷第6小题,命题者给出的答案是D,D项的标点使用确实有误,括号位置不当,分别应移到“有些瓜果、蔬菜”和“有些作物”的后面;但笔者认为B项中“惟民主义”和“民主主义”之间的顿号是多余的,此项也可以作为答案。

  对“并列的书名号或引号之间用不用顿号”的问题,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于1996年6月1日公布实施的《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及其“附录说明”,都没有明确规定。这就使得人们在遇到此种情况时运用顿号比较随意:有人认为应该加上顿号;有人认为加上顿号是多余的;又有人认为可以加也可以不加,都不影响表达。上述试卷的命题者大概是持第一种看法的。

  那么,究竟哪一种看法更合理呢?笔者认为“并列的书名号或引号之间”不必加顿号,理由如下:

  首先,从顿号本身的功能看,“句子内部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用顿号。例如:a) 亚马逊河、尼罗河、密西西比河和长江是世界四大河流。 b) 正方形是四边相等、四角均为直角的四边形。”(《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

  例a)中的“亚马孙河”“尼罗河”“密西西比河”“长江”是并列的词,例b)中的“四边相等”“四角均为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