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是否不够人性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3:24:24
本人认为,对于一些死亡案件(如工伤),只是对受害人家属赔点钱了事,好象受害人生来只有抚养子女的权利,没有活的权利,本人认为,受害人死后了,应该得到本应对他负债的人经常去修他的墓,经常为他烧香火.看望他的子女及其较亲的亲属.

希望有兴趣的朋友能发表一下意见.

法治,被我们描述得冷冰冰的,似乎真的能按照上面的一条一款来做,我个人是不以为然的。
因为事情很明显,使用法的,受法约束的都是人,而法律不可能定得太细致,比如说赔款,标准怎么订立?一方面说人的生命无价,一方面又要用金钱衡量,这里面就是矛盾的,怎么能具体化呢?
所以法律主要还是依靠人灵活的掌握,可是灵活了,法律那铁面无私的外衣就破了。
有人说是中国法制不健全,那请看美国:在美国,没有钱你能打官司吗?打了也是白打,反正请不到好律师就是一个输字。这样看,世界上最完美的法制国家依靠的不是法,而是金钱。那这样还不如人治了,遇上一个包青天还能让老百姓更安心。
法制,法治,哲学上本来就是矛盾的,西方从来就没有建立真正那么铁面无私的“法制”。比如罗马,罗马法很先进,可是却只有一部分人能享受,而且能享受的人往往死得更惨,因为罗马的政治斗争无所不用其极,恐怖得要死。而且罗马人说自 由,并不意味着公 正和平 等,因为他们互相都是矛盾的。罗马人没有不认同不 平 等的社 会 制 度的,但是今天有的人幻想西 方 民 主能实现平 等,自 由,其实经济的自 由最终必然导致社 会 地 位的不 平 等,这是必然规律。
那今天是谁喋喋不休的说什么法制呢?个人以为,不是脑袋出了问题,就是自欺欺人。

祥见参考资料

在“人性化”浪潮的席卷下,“法律人性化”一词近年来开始流行,但这一词汇的使用和相关问题讨论多限于新闻媒体和网络BBS,是非专业性的,缺乏法律专业人士的决定性参与,缺乏法学理论和法律专业视角。因此,人们对“法律人性化”的具体内涵无法达成基本共识,这显然不利于法律的“人性化”发展。本文将首先考察非专业人士对“法律人性化”概念的运用和相关问题的讨论,然后考察“人性化”一词的日常运用和法律以外的专业性运用,最后从法学理论和法律专业的角度,尝试对“法律人性化”进行定义,揭示这一概念的具体内涵和误区。

中国的法律就是太人性化了。法律就是为了规范和惩戒,不是因为某个人或某个事而去修改。人民不管是因为何种原因都必须遵守。而在中国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时总是说因为某原因而犯错的。这是不行的,犯罪就是犯罪,没有什么值得原谅的地方。

关于此问题,要找其有意义的地方,“经常去修他的墓,看望他的子女及其较亲的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