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劳动法律问题要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5:54:44
我们公司给我们员工签的合同是一年的.到了今年又要签了.但是公司说这个合同期满.公司里面就可以无条件的不与你建立劳动关系了.要你签你就签.不要你签你就被公司辞退了.也没什么理由就是合同期满跟你没有劳动关系了.我觉得这样好不公平.搞的我们垭口无言.我们也不懂什么法律不知道法律中有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请专家们帮我们这些打工的建议一下讲解一下.

其实最好还是签合同的,如果1年后单位不与你签合同,至少要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你,并且付你违约金,如果不合你签合同而你又继续在单位工作,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即便没有合同,你在法律上也是受保护的,这点你要知道的。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