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信用证案例分析,大家帮忙.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5:28:55
进口商己开信用证(可转让、可分批装货),到期时应出口商的要求修改信用证而进口商答应10天内修改(出口商限定在7天内修改),最后出口商也同意,但出口商由此提出先运出80%数量,其余20%要求加价.

问题是:如果80仍有利可图,20%余量可以取消吗?
嗯 ,问题中没有提到,可否对两种不同的信用证做出判断?两种信用证的话是指AT SIGHT和远期信用证.因为二楼这样问,如果有区别的话,就要分情况考虑了.
这是我们学校的案例分析,题目就这样,所以才会存在争议!才有得讨论啊.!

你的问题有些不太明白,我试试。
如果进口商不同意20%加价的话,这个信用证修改做不了。
因为信用证修改的全部内容被接受,此修改才有效。
80%有利可图的话,20%余量对进口方来说不能单方取消。
如果出口商先运了80%,然后单方取消了20%,进口商也是鞭长莫及的,只能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
如果进口商单方想取消20%的货,那是没有可能的,出口商按信用证提供了正确的20%货的单据,进口商的银行就应该无条件地付款。
可否对两种不同的信用证做出判断?
这个问题不明白,哪两个信用证?与以上问题有联系吗?

应该注意三点,你参考一下:
1。既然日商开来的信用证中规定装运期是2月25日之前,那么在25日之前装船就不会因违反信用证规定而遭日商拒付,所以甘草膏本来在2月下旬运来即可,以缩短货物在津时间,从而降低风险。
2。就是在货物仓储期间,一定要加强管理,除了已经发生的火灾之外,还要注意例如受潮,破损等等的事情。
3。正如你们做的,一旦发生意外情况,一定要立即通知进口商修改信用证,延长有效期和装船期,以便顺利结汇免遭拒付!
希望采纳

信用证为AT SIGHT呢??还是远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