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的案例分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8:47:22
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包括:(1)产地证,2份,由官方部门签发;(2)品质证书,2份,由受益人签发;(3)经受益人证实的传真副本,在装运后48小时之内发送,内容包括船名、日期、数量、重量和价值,传真发给申请人;(4)商品描述:合同号XX号,每箱装4000件爱尔兰去毛小羊皮,用含2%硼酸的硝酸盐浸渍桶装,最小尺寸:6.5平方英寸,平均尺寸:8平方英寸;羊毛长度2-8英寸。
受益人按照信用证要求提交金额为82170英镑的单据。议付行于2001年2月22日审单认为单据符合要求,并于2001年2月23日快邮发送。2001年3月6日,议付行收到下述不符点通知:(1)产地证第4项没有显示装运细节;(2)品质证没有按照信用证规定显示货物的主要内容(用含2%硼酸的硝酸盐浸渍桶装),品质证应该在装运日之前签发,但单据(包括品质/数量证书,等)没有显示签发日期;(3)航次是船名的一部分,但没有显示在经证实的传真副本和保险证上。
问题:议付行是否应接受不符点?为什么?
.天津A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向非洲某国B公司出口一批锌锭,由买方所在国的S银行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金额为10万美元。信用证通过F银行通知,同时由F银行对信用证加具保对。货物于3月21日装船,A公司于3月25日向F银行提交了全套单据。收到单据后,F银行审核了单据,认为有一个不符点,即“提单抬头人应作成发货人的指定人,空白背书,而非以买方指定人为抬头人”。因此F银行通知A公司不能付款。
由于此时出口商品锌锭在国际市场非常畅销,应A公司的要求,F银行向开证行请求同意对此不符点单据付款。开证行同意接受信用证不符点,并授权F银行对所提交单据付款,F银行通知A公司开证行已经接受单据。在F银行正准备付款时,买方所在国政治状况开始恶化,国内发生动乱,开证行S银行业务处于停顿状态。此时F银行为了保全自身利益,通知A公司尽管已经收到了开证行对所提交单据付款的授权,但其已经无法执行该授权。由于A公司所提交的单据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因此F银行拒绝付款。问题:F银行能否拒付?为什么?
4.开证行应一客户申请开立了一份信用证,经由C国银行通知受益人。货物是肉类产品。开证行收到单据后注意到品质证声明:“货物不适合人类消费”,因此申请人要求开证行拒收单据,并提出了主要原因:发票与品质证之间有抵触,发

1、议付行接受不符点完全取决于开证人,只要开证人接受,银行就会接受,当然也会扣除相应的不符点费用。所以关键,还是要和开证人协商

2、我觉得F银行已经不能拒付了。
他做了保兑,就和开证行完全一样,也是第一付款人
既然他已经接受了单据,就必须付款了
这就是为什么大多动荡国家开出的信用证一定要有另一家银行作保兑,受益人才肯接受的道理

3、这个我就不太懂了
就是奇怪:既然“这是国际商品统一分类制度中人类消费货物编码”,那为什么还会出现“货物不适合人类消费”的字样呢?

贵公司的说法不成立.
1. 提单的出单日期与装运日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日期为7.30,而贵公司提交的提单上显示的装运日期为7.31.这是一个很明显的实质性不符点,银行完全有理由拒付.
2 至于合同规定7.30前将货物交交至瑞典客户指定的船公司上海代理处.银行审核单据只按照信用证,不管你合同怎么样.合同上的规定只在于你们买卖双方之间,与银行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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