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十几年前杀人后逃跑到外地改名换姓,他的家人用前买通了被杀人的家属,请问现在他被抓的话,还有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5:34:56

有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追诉时效为20年。
用钱买通被害人家属是无效行为。刑事案件属于公诉案件,无法通过双方调解解决的。

当然有!
这涉及追诉时效问题。所谓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超过这个期限,除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同时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核准必须追诉的以外,都不得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司法机关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及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或者审判,且犯罪嫌疑人也没有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那么,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满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只要在追诉时效之内,被杀人的家人不管是否追究,这些都不重要,因为司法机关会代行国家职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究。

还有罪。也许你不希望这个结果。
因为杀人,要判无期以上的,要经过20年才可能不追究。
况且,被杀人的家属无权决定,刑事案件是由检察院起诉的,它没有权力不起诉。
这个人只有继续他的换姓生活,不要在找麻烦。人家不找你的麻烦,就安心在外地生活吧!

一楼答得不对,刑事案件也有诉讼时效

有呀,型事案件是没有时效性的。

看当时杀人的行为可能判几年,再看有没有过诉讼时效,过了就不用追究了,再有,如果当时已经立案了,就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了,多久都要判刑
不管怎么样,家人的行为是无效的,应为这是公诉案件,不允许私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