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的一个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7:15:57
我买了一套单元房,是卖主以其原岳母的名议在其原岳母的单位买的,后来因卖主与其妻离婚,同时也造成与其原岳母也成了仇人。现在我想办理房产证,但我买房时是与卖主签的协议(当时还没离婚),原始发票当时也没给我,说是找不到了。现在已弄清是在其原岳母手中,并写的是原岳母的名字,我向卖主索要原始发票,卖主苦于与其原岳母成了仇人没法要出,其原岳母也声称房是她自已的,并拒拿出原始发票。请教各位律师,我的房产证该怎么办?若办不成,我该如何处理这件事?难道非要打场官司不成?

怎么办?
与你签订买卖合同的卖方根本就不是房产证上的所有人,一般认定你这样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如果对方不能自行解决的话,你要求退款吧。
你是无权起诉卖主的岳母的。

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合同确实无效,尽快掌握卖主的财产状况并协商还款,否则立即起诉.

无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