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有我一半的份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8:13:53
老公2000年独资按揭首付买了一套商品房,2002年10月8日拿到三证,2002年10月8日至2003年10月22日抵押贷款,2003年10月4日正式注册登记结婚,那么该房产作为老婆有权分割吗?(能够抵押贷款是否说明这房子在注册结婚前已全额付清了)

按照婚姻法规定,夫妻个人的婚前财产归一方所有。因此如果是婚前购买的商品房,并且已经取得房产证,那么房产归你丈夫所有,抵押贷款是他婚前的个人债务。
如果你要取得房产的一半,可以和他订立财产协议,将房产进行共同共有,并到房管部门变更房产证,添加你为“共有人”,然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购房欠款。

能够抵押贷款是否说明这房子在注册结婚前已全额付清了。----不能说明。
如果婚后仍然用你们的共同财产进行支付房款,那你对房有部分权利。
如果是婚前房款付清,那你对此房无权分割。

如果你对象付了首付,你们又一起还贷,你可以和你老公做个协议,但是我觉得你不应该有一半的份。

应该可以,看情况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