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房产有没有我的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5:29:17
我同老二零零二年谈朋友,二零零三年结婚,在结婚之前,我老公的母亲卖掉农村老家的房子,得了一万五千元,再借了三万元以我老公的名义买了我家现在的住房,当时房价是五万三千元,在房产证没有办下来之前还欠着开发商八千元,还有办理房产证的一切费用由我们出。当时我家婆说一家人,房子大家都有份,所以结婚之后,家里的一切开销是我一人负担,老公由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这两三年也没有挣到什么钱,而且家婆一直都有病,家婆平时都是我寄钱回去给她,包括家里的一切开销,从结婚到现在,家婆一直在向我要钱办理房产证,同还当时买房子欠下的欠款,我的一切收入全都给了家婆,但是没有想到,二零零六年底,终于把房产证拿下来了,结果是我家婆的名字,我家婆在我没在的情况下把名字改成了她自己的,还说房子是她的,没有我的份,她说我拿回去的钱是她同我女儿的生活费,欠款也是她老公我家公还的,其实大部分钱都是我出的,我家公也只是出去打点零工,也会拿一些钱回家,而且一直我们一家的钱都没有分过你我,现在这样,我不知道我如离婚的话是不是真的一无所有?请帮帮我谢谢!

的确是没有你的份的。同时你也应该想到,如果没有做相关的约定,夫妻之间的收入是两人共有的,你挣得再多,你老公挣得再少,同样都是有他一半的份。如果你连这种觉悟都没有的话,当初干嘛还选择结婚?
但是,你可以把你家婆跟你借的买房的钱以债权的名义讨回来,这样会对你公平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