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辞职,怎么向老板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5:57:03
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工作,老板对我也不错吧,可是因为大闲了,整天对着这台电脑,都没得事做,我想我还是辞职吧,可是又不好意思说,所以请大家帮帮忙
谢拉!!!

下面是几条建议:

开门见山。说明自己已接受了另一份工作或其它离职原因。一定要说出自己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按你与公司的合同规定,提前一段时间通知公司你的离职志愿(一般是两周到3个月不等),至少要提前一周提出辞职。

你也可以提及你所接受的那份新工作更适合你的个性或可更大限度地发挥你的专业特长。

你还应感谢你的雇主为你提供了在该公司工作的机会。

看看下面的范例是否有助于你了解如何撰写自己的辞职信。

尊敬的人事部经理:
谨此通知阁下我已接受另一家公司的聘请,从事个人偏爱的市场策划工作。因此,我提出辞去在××公司人事部秘书的职务。2000年4月8号将是我最后的工作日。我愿借此机会感谢您为我提供了在××公司工作的机会,我非常珍惜这次宝贵的工作经验。
多谢!
祝××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祝我的同事们取得更大的成功!
(签名、日期)

在踏上新的工作岗位之后,你可以给你的前任老板和同事们打个电话或发封E-mail,告诉他们你新的联系地址和联络方式,使你们继续保持联系,维持先前的友谊。

  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也是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和批准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