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怎么向老板辞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16:24:24
我是今年刚毕业的,我自己在网上找了一家和自己专业很对口的公司.现在在这家公司工作快两个月了.这里的工作环境相对比较轻松,老板和同事对我都不错.在这里能学到蛮多东西的.可惜就是这是家小公司,待遇不好.我是本地人,之前我爸爸妈妈有帮我介绍几家比较稳定的大公司.但我觉得我现在的工作正是我最感兴趣的,所以一直拖着.可是现在又有一家大集团,是我爸爸很希望我能去的.他说机会很难得.我真的觉得现在这家公司的待遇太低了,所以想离开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向老板辞职?以什么理由呢?实话实说吗?

老板同事都对你很好,这里有个人情.
如果你说你是为了跳槽,老板心寒哦!
来个善意的谎言如何?
就说你的亲戚在搞什么什么事情,需要自己的帮忙.
此事是家庭决议的,实属无奈!
感谢公司对自己的培养,自己也学到蛮多的东西...等诸如此类.
这样的话,稍微好做一点.(虽然结果都是自己要走,但这样做大家都还能比较理解)

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