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赔偿后还需要做几年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8:56:4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所以,你问的这个情况还要具体结合在交通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来看,如果是负全责或主责的,就属三至七年范围。
如果是负事故的同等责任的,则适用该司法解释的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但是如果能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则属于可以酌定考虑的从轻情节。

如果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那就要坐牢的。属于交通肇事罪,建议尽早委托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可以进行私了 不用进监狱 可能会永久吊销驾驶证

看你的交通事故鉴定,看你负多少责任.

如果肇事司机负主要或者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