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朋友过生日,晚上从宿舍二楼跳下去上网,学校给我们留校查看,停课一周,并罚款每人150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6:32:06
我是一个高3的学生,因朋友过生日,晚上从宿舍二楼跳下去上网,学校知道后,给我们留校查看,停课一周,并罚款每人150元,我们7人不知道学校是否有权给我们罚款处分

绝对没有 根据相关法律 学校没有罚款的权利

首先我要庆幸你,从二楼跳下没有受伤。先不说学校处罚你们对不对吧,如果你是一个高三的学生了,那么你应该懂得自律了。学校那样做其实只是一种手段而已,如果罚了你,你下回还是会这样,那么没有意义。

作为高三的学生,可能明年你就是大学生了,成熟一点,自律一点可能才是现在的你真正应该表现的。别去管学校的对于错了,因为错误的起因在你自己,反思一下好吗?对得起自己也对得起父母,希望你好好学习,遵守纪律,考上大学,才是人生得开始。

好好努力吧,祝福你!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性质。学校有无行政处罚权呢?我国《行政处罚法》第15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17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可见,只有国家行政机关和经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才拥有行政处罚权。学校是事业单位,当然也就没有行政处罚权,无权对学生进行罚款。
对这种缺乏法律根据的罚款不服,能否起诉呢?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由于学校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其带有行政侵权行为色彩的罚款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故即使对学校的罚款不服,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当然,这并不是说学校的乱罚款行为不受法律的调整,受到侵害的公民可以寻求其他法律救济。比如,你们可以根据《教育法》第42条的规定,向该校的主管部门反映或提出申诉,由主管部门责令学校纠正其违法做法,退还罚款。

如果你经济上不是很困难的话就得过且过吧!

毕竟和学校闹最后还是自己吃亏啊!注意你的最后评定,纪律评定等等问题,都很重要的

学校没有权罚款

处分是有权的,但是罚款就没权了,因为你们有没破坏学校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