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这样的做法合法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6:25:25
网上出现了一个叫PC金蛋的软件,他是靠发展下线来赚钱的,他本身不是卖东西的,是依靠帮别人做广告进钱,而我们全部都属于他的下线,比如说A某是PC金蛋的1级用户,然后B某就是他的下线,属于2级用户,然后B某又可以进行发展下线并从下线得到利润的。

这样算不算是传销呢?合法不呢?如果不合法,哪个阶层需要负上法律责任呢?

根据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定义了什么是直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所以,应该是一种变相的传销.

一种变相形式的传销
当然不合法了

最初的软件制造者和传播者肯定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下面的人不确定

就看谁逃得快了,中国现在的执行。。。难

我也去看过,他只是采用传销的方式,不是传销,他又没有限制你自由,有没有要你给钱,只是虚拟的而已啊,他这个做广告的方式,我倒是蛮欣赏的

无可厚非,变相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