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骗钱, 仅有手机短信证明, 我能讨回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0:26:54
我在今年2月的时候,经人介绍结识一个外地女子. 首先在此检讨自己的盲目和愚蠢。
在交往2个月以后,有一天声称钱包丢了,我问她是否需要帮助,当时被她拒绝,接下去她开始请外地的亲戚帮助身份证件等的补办,可是半个月后她向我借钱,口气十分婉转,我留有当时她使用的手机的短消息。我借给她3000元,她承诺在银行卡办好后还给我。
我们继续交往,感情稳定发展,一个月后她说家中祖父病故,需要马上返回家乡贵州,并再次恳请我借钱给她,此次仍是短消息,她似乎难以启口,我有所犹豫,但最终再次借了3000元给她,两次均未留借条。
在她走的时候,她告诉我,忙乱的时候将我留在她家里的我的数码相机一部一并装在包中,但是请我放心,贵州事情处理完毕后即刻会返回与我相聚。
就这样,她借走了我6000元人民币及相机一部,我虽然心中有疑虑,但是终于心存一些希望,我没有很理性的对待这件事情。
后来,在她走以后,她一直保持和我的联络,并且要了我的银行帐号,准备汇款给我。可是通过一些细节以及周围朋友的分析,我渐渐发现很多事情并不是真实的,而且时间长久我对她的感情渐渐趋于理智,我提出分手并请她将钱款与财物马上给我。她并没有消失,可笑的是渐渐编了许多的谎言混淆我,拖延我。
到上个月的时候,她谎称自己已经癌症晚期,无力偿还我任何钱物,就此我不再与她联系

我对自己的盲目与愚蠢很后悔,但是仅存的是一些与她往来的手机短信和几个共同认识的朋友(却也并非全是知根底),她在外地的时候曾让我给她寄过信,留有通讯地址一个,并且如果要找她应该可以找到(手机并没有关机)
我想在这里寻求法律的帮助,我是否还可以找回我的权益,并且使她受到法律的惩罚?

可能又是一个让女人给骗的,不过不要悲观,既然碰上了就想法子解决,看看我的回答怎样。
  我建议你现在最好在保护好自身的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去找她,在不让她疑的情况下为你书写一份欠条,欠条须书写的明白,明确好债权人和债务人,时间也写上。
  再一点,能明确她的身份,看能否有机会看到她的身份证,记好身份证的号码及地址,去派出所查一下,因为她的身份明确了,欠条才能更具有法律效力,如她的名字,她要是一直给你说的就是假名字呢。
  手机短信当然也可以作为证据,并且要保留好,但你有义务证明那个手机号就是她的,你可以到她的手机号码营运商中调取来予以证明。具体的确定了她的身份后,若她拒不还钱的话,到她的身份中的住址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她,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此类案件只有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具有管辖权。就本案来说,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可能会把案由定为借款纠纷,法院在立案时你要把她现在的所在地提供给法院,以便法院能找到她,而不至于使用报纸公告的程序审理,因为那样你既耽误了时间,可能最后得到只是一份使债权无法实现的判决,找不到她本人,谁能还你钱。
  再一点,如六楼所说,即使你去法院告她,法院也找到她并判你胜诉了,但是她有能力还你钱吗,她要是就说一分钱也没有,法院在执行时也可能会中止的呀,所以我建议你现在就去找她,向她一点一点的要,哭穷,软硬兼施,要回一点是一点。
  实际现在的好女孩真的很少,有的时候男人付出一腔真情得到的确是......哎,也许这也不能全怪人家,可能你也有不对的地方,她若真是个骗子的话,我想此事对你会是个教训。
  哥们,在网上得到的回答毕竟有限,多找几个明白的人问问,最好到法院或去个好的律师事务所问一下。

算了吧 就这证据
说不定她还告你诽谤

理论上可以讨回,但即使讨回也得>8000元的代价(精神损失不计,时间、精力不计).

去找她确定真实情况

关键的证据不是借条,而是她的主观意图。
如果她诚心和你交往,但又诚心不想还你钱,那么钱是要不回来了。遥想男儿年少时,花前柳下的开销又何止数千?
但如果她抱着骗财的目的来和你交换,那就是诈骗了。
所以,关键的证据在于证明她的主观思想。想想当时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