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是什么?法定代表人随意损害股东利益,股东要怎么半?是否可以弹劾法定代表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0:30:46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第一百五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见可以起诉的,但是否可以弹劾,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可以依法起诉,要求撤销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或者要求法定代表人依法赔偿。新公司法对此有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