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和义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4:54:18
甲乙丙三人合伙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经协商由甲出任法定代表人,但是甲并非最大的出资人。
1、甲乙丙三人在公司章程中约定按出资比例承担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甲作为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权力,那么,他在公司决策上是否占有优势?
2、在经营过程中, 一旦出现违约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是否完全由法人承担?如果法定代表人甲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甲是否可以追纠乙丙的连带责任?
3、若甲要求三人签订关于违约责任按出资比例分配的协议,该内部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是否可以规避甲作为法人代表的风险?

《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

1 是的 他是代表人
2 是的 因为你们是按出资比例承担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所以要承担连带责任
3 只要你们同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

1.当然
2。公司追究的是双重责任。谁有过错谁承担。
3.具有,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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