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产转移及相应避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0:37:57
有一集体企业,因进行改革承包给了个人经营。虽个人拥有该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产处分权,但其性质仍属于集体所有。为明确产权关系,及避免以后发生纠纷对个人产生不利影响,该承包人另外注册了一家新公司,并将原集体企业的百万元财产转移至新公司,在此种情况下,怎样进行帐务处理才能不用缴纳相应的税收。(注:集体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新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

仅帐务处理是不能解决企业产权问题的;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虽然承包了集体企业,但是该企业的所有权仍然属于集体企业,另外注册的新公司是另一家企业,在所有权问题上没有任何联系,你如果擅自将原来集体企业的债权债务转移到新公司,如果上升到法律上来讲属于侵吞集体企业财产。如果要明确产权关系不落下后遗症的话,最好的办法是将集体企业进行清算,清算后再将一切债权债务转移给新公司,并在工商局备案登记,这样原集体企业的债权债务就转移到了新公司,这样新公司根据原企业的帐务建立新帐就行了,具体帐务处理找会计。山东曲阜众信达会计公司提供。

这样把财产转移到新公司,不等于偷窃集体资产吗?原集体企业所有者怎么会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