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不允许读者抄书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3:13:00
在国内外有关于这方面问题的相关规定吗?求教各位。
那么在国际上有没有相关规定呢?

读者走进书店时自然就会转换成为消费者角色,与书店之间建立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法律关系。作为消费者,读者当然可以适当地翻阅书本,通过了解书中的大致内容来决定是否购买该书,偶尔摘抄一两页,只要书店不表示异议,也没有问题。
但书店不是图书馆,该权利不可滥用。若读者长时间在书店内阅读,甚至大量摘抄,无疑会损害书店的利益:其一,影响其他读者的购买活动;其二,使书店减少通过出卖书籍获得赢利的机会,此种商机减少对书店而言是不公平的。当然,如今不少商家为了招揽顾客,在书店内为读者设置了边休息边阅览的空间,提供舒适服务,但这并不是必须的,也并不意味着读者自始至终就享有这种在书店内长时间阅览、抄写的权利,只是部分商家为了促销,放弃了其所拥有的禁止的权利。

有啊 那是书店的啊 但为了招揽生意 有些书店有供人查阅的书

有!还没有卖出去的书,就是书店的财产,书店的人完全有权管理自己的财产.不给读都抄,并不违法,而是一种书店的正确维权方式

书归书店所有,有权不允许他人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