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评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09:45:06
我在看新浪理财栏目的280万被冒领,法院认为银行违规不担责新闻时
底下是我下的评论,老婆说我错.

乖乖,真是明抢啊?真是难为人家法院了,居然在一起能想出那么个点子去.农业银行?国有银行?也许我对你要求太高,我本身就不该那么相信你 ` ``以后把钱放在口袋里还是比较安全滴````````

老婆说中间"也许我对你要求太高"这里的"你"我用的不对.朋友们你们看在这里我用第二人称不对吗?前面是农业银行,国有银行,底下直接用第二人称进行控诉.

呵呵,显然不对.你老婆说不对就是不对.
清朝灭亡快100年了,可文字狱现在还广泛的普遍的长期的存在我们的家庭当中.举例如下:
1.老婆大人名讳不能乱喊,须以"亲爱的女王殿下""伟大的女神在上""美丽的天仙"等等称呼代替,而且在不同的场合有严格的区分.所以第二人称不宜用.
2."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老婆大人非常了解这个道理,所有敏感的\易产生歧义的\有双关意味的话,不可说不可说,一说出来都是错.如你昨天晚上的表现,显然犯了"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的大忌啊.所以第二人称不能用.
3.....想起来再告诉你.反正很多.
综上,所以兄弟要汲取教训,以后当着老婆的面,还是少用第二人称为妙.也不看看门后面那搓衣板,床头的鸡毛掸子都是做摆设的啊?
另外,见了兄弟,要道路以目;见了美女,要目不斜视;见了老婆,要垂涎三尺.这些也都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