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缴所得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7:17:58
某企业自行申报收入为100万、应扣除成本费用合计150万。税务机关对该企业实行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为20%,则该企业当年应缴所得税为?
各位大侠帮帮忙,急,谢谢!

税务机关对该企业实行核定征收,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三、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四、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五、账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六、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按你的描述,应是以上二、三种情况中的一种,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1、如果是按收入核定征收,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100*20%=20万;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33%=6.66万
2、如果是按费用核定征收,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150/(1-20%)*20%=37.5万;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37.5*33%=12.375万
以上1、2种选哪一种就看当初税务局是以收入还是费用核定征收了

核定征收应纳税所得额=100万*20%=20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20万*33%=6.6万元

应缴所得纳为零。因为没有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