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议是否合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7:54:15
有时会看到保密协议中有这么一条:如果合同终止,被聘人3年内不能从事同行业工作。
相识这样的协议,合法么?

答:劳部发?1996?354号《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规定职工在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你与单位签订了一份保密条例,并约定三年内不能从事同种行业,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单位限制你不能到同种行业,应当给予你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没有支付补偿,你可以不履行同业限制的义务。

上述条文指的是竞业禁止,合同中可以这样约定,但是必须而且只有具有下述的条文,才能使竞业禁止条文生效,即,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竞业禁止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