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打官司获得赔偿,是否需要纳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6:12:58

赔偿款不在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5新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http://www.cpasz.com/gerensuodeshui/gerensuodeshuifa.htm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赔偿是指对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 不属于以上范畴,所以无需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