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再婚的财产分配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4:03:13
十年前父母离婚,父亲给母亲留下一套房子.一年前母亲再婚登记便和他一起住在了父亲留下的房子.请问,夫妻在一起生活多长时间房子算共有财产?如果母亲立下遗嘱(在他不知情和没公证的情况下)将房子给我.遗嘱是否有效.
如果母亲走在他前边,我是否有权让他搬走(他也有自己的孩子已经结婚)
最好是有法律依据的答案,谢谢!
母亲和他结婚时,我都已经结婚成家了,他没有对我进行抚养,我是否有赡养他的义务?谢谢

房屋属于你母亲的个人财产(有特别约定除外),母亲出世后,房屋由你的继父及你们子女共同继承(另有遗嘱则按遗嘱执行)

1 现在没有了这条法律了,只要婚前是个人的财产婚后都属于个人财产。只要是个人财产将房子给了你,这个遗嘱就有效。
2 法律没有规定,你没有赡养他的义务。

1遗嘱有效,房子是你的
2无权,除非他挂了,但房子应该只能是他住,如果他出租什么的 ,你就有权让他搬走了

房屋属于你母亲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