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被撬开遭偷房东有无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8:01:55
我于2006年7月份租下现在的出租房,且房东也住在同一栋楼上。今年10月份我所住的出租房被强行撬开,丢失物品总计20000元。我已报案而立案,请问我可以追究房东的责任吗?

不可以。租期内使用权归你,除非和房东另有约定,否则房东没有照看的义务。

那你买个车,然后丢了,你是不是要去找卖车的赔你一辆啊

就看你和房东有没有相关约定了,最好是书面的约定,口头约定比较难以取证。否则,房东是不承担看管义务的

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