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东西被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7:26:39
第一次,2007年5月1号
出去旅游了,三天就回来的,
出去的房间门关的好的,窗户也锁了的,
回来后液晶电脑被偷,还有现金,首饰,总价值在15000左右,也报警了的,但没有用.这次后我要求房东换个锁,因为这样子太不安全了,

第二次,2007年8也9号早上5点出去买早餐,出去没到20分钟就回来了,出去的时候房门锁的好好的,下面的大门也锁了的,回来后房子里的现金1000和价值2000多的手机被偷了,还有几张马来西亚币也被偷,价值100左右.,其他地方也翻了.请问这样房东应该付责任么,?

注:第一次要求房东换锁,房东并没有换,
是不是合同上要写关于住房东西遗失的问题阿。,

只要你们牵合同了~应该房主负80%的责任~别说你没合同~
那就不好说了~没依据~

问错地方了...

确实发错地方了

有责任,一般上换锁都是自己换,没有要求房东换的.你可以起诉他,
合同上最好注明,你也可以在报警的时候跟警方提出,对房东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