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东西不还之人----无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8:38:32
24号下午3点多我在图书馆前面丢了一本专升本书《大学语文》,写了两份寻物启示,竟无人反应,难道事情竟如此巧合,他也是专升本?或是我的仇家?就算拿去卖也卖不了多少钱,而且你还我,我还可以请你吃顿饭,难道一顿饭不及几个卖书钱?

可能捡到东西的人就没看到,不过路不拾遗还是比较好的~~也不是钱包。。
如果是钱包,可以把钱留下,把证件还了。我觉着这样还合适些。。

自己再买本好了,自己下回注意~~好心情比埋怨要好

望你早早到

可能别人真的没拣到啊~!

可能拣垃圾的拿走了 回去给他儿子读书了